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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 18: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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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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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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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金会流程;
1、民政局座谈
2、核名(XXX公益基金会或深圳XXX慈善基金会),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四个字。
3、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5、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6、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
7、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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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庞经理
(税收筹划):
(资质审批):葆丰公司
(代理记账)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D座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