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执行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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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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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执行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而不能够处分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为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执行时间多长,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请求、进行执行和解等有关处分实体权益的行为。此外,人民法1院1997年1月23日《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中确定: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则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不能代理当事人直接领取或者处分标的物。《人民法1院关于人民法1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委托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因此,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zhai务利息,要在原有zhai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dai款较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zhi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zhi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fa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fa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zhai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专业解决”执行难“问题,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执行不到怎么办,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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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

执行难的产生原因:(一)司fa不公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fu败和地方党政ling导人对于司法活动的不当干预和控制,少数案件在审判阶 段,判决不公,增加了执行的难度。近年来司法权越来越依赖于地方,审判人员往往被迫屈从于这些外来压力,在审判过程中考虑许多fei法律的因素。这类案件数量不多,但在执行中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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