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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8 12:51:47
1、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3、有具备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4、持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员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7、拟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不得与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重名。
审查期限: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理申请,由中国保监会审批。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中国保监会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许可证的换发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件非常多,首先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其次对注册资金,管理人员资质等都有很多要求,具体你可以参考《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百度里搜一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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