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BB12100T鸿贝BATA蓄电池12V100AH含税
FM/BB12100T鸿贝BATA蓄电池12V100AH含税
1.蓄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其安全距离应大于0.5m。
2.蓄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不能置于大量放射性、红外线辐射、紫外线辐射、有机溶剂气体和腐蚀气体的环境中。
3.安装地面应有足够的能力承重。
4.由于电池组件电压较高,存在电击危险,因此在装卸导电连接条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安装或搬运电池时应戴绝缘手
套、围裙和防护眼镜。电池在安装搬运过程中,只能使用非金属吊带,不能使用钢丝绳等。
5.脏污的连接条或不紧密的连接均可引起电池打火,甚至损坏电池组,因此安装时应仔细检查并清除连接条上的脏污,拧紧连接条。
防止过放电
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后,继续放电称为过放电。过放电会严重损害蓄电池,对蓄电池的电气性能及循环寿命极为不利。
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时内阻较大,电解液浓度非常稀薄特别是极板孔内及表面几乎处于中性,过放电时内阻有发热倾向,体积膨胀,放电电流较大时,明显发热 ( 甚至出现发热变形 ) ,这时硫酸铅浓度特别大,存在枝晶体短路的可能性增大,况且此时硫酸铅会结晶成较大颗粒,即形成不可逆硫酸盐化,将进一步增大内阻,充电恢复能力很差,甚至无法修复。
蓄电池使用时应防止过放电,采取 “ 欠压保护 ” 是很有效的措施。
鸿贝蓄电池组的恒流限压充电电流和恒流放电电流均为I10。额定电压为2V的鸿贝蓄电池,充电电压不超过2.4V,组合鸿贝蓄电池和鸿贝蓄电池组充电电压不超过2.4V×N。额定电压为2V的鸿贝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额定电压为6V的组合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5.25V;额定电压为12V的组合鸿贝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0.5V。只要其中一个鸿贝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期限:视使用方法及使用客户,质保期为一年。
使用说明:铅酸蓄电池长时间放置三个月要为电池补充电量,放置半年让电池充放一次,达到一个循环; 使用过程中,切忌把电放干再充电,对电池影响很大,要随用随充电,充满为止,但也不要过充、过放电。
一般情况下,机房供电采用市电十UPS后备电池相结合的方式较多。正常情况下,市电通过UPS稳频稳压后给计算机设备供电,保证计算机设备的电能质量;当市电停电时,后备电池通过UPS逆变后给计算机设备供电,保证计算机设备的电源。市UPS供电为集中方式时,还应充分考虑UPS机房的设备布置、馈线的铺设、主机柜的散热和整个机房的降噪措施等;对于分散式UPS供电,分散在各处的UPS容量都很小,上述问题可不予考虑。但是,UPS电源都应引自双电源末端互投配电柜(箱)的出线回路,不能从普通插座接引。
设计UPS供电方案时,针对分散在各处的重要控制室,在保证双电源末端自投的一级供电模式下,采用分散式小型UPS电源作为后备供电也很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