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牌
- 智为铭略
- 发货
- 3天内
- 电话
- 86-0512-67511560
- 手机
- 18068009803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14:38:46
一、资金奖励
《关于修订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市科技局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对各区入库企业于入库当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0 万元的奖补,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 万元的奖补,同一企业入库奖补和认定奖补合计不超过30 万元。
二、监督管理
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需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知》中第四章监督管理中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已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入库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培育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