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广州达欧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电话
- 020-37600707
- 手机
- 13533330338
- 发布时间
- 2020-03-11 04:14:45
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流程
基本情况:
?CCC认证申请分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
?每种型号单元的商品应单独申请。
?同一种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同时,认证机构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认证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注:企业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其他需要的文件;CB证书及报告(如有)]。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照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取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阶段4:样品检测
?企业在型式试验阶段应作的工作为:送试验样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试验进度,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要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及时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认证机构。
阶段5:工厂审查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测机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工厂检查的前期准备包括:与认证机构商定工厂检查的日期和人员;按照工厂检查的要求准备好文件和记录;在工厂检查时安排生产线开动。
?企业要严格按照工厂检查的要求配合工厂检查组的工作。根据确认的不符合项和工厂检查结论,尽快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阶段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
?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阶段8:获证后的监督
?如果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的样品不一致,应得到认证机构的确认后再生产。
?要与认证机构商定正常监督的日期。
?在监督时,发动机 gs认证,生产线应正常生产,并有认证的产品在工厂或能提供一定量的产品供抽样(如:外面的仓库、市场等)。
?准备好监督所要求的文件和记录。
?确认不符合项和监督结论。
?尽快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
沙特SASO介绍
2004年8月,gs认证电源,根据沙特部长理事会决议以及沙特商贸部决议,沙特阿拉伯王国开始实施强制性产品符合性认证制度(Conformity Certificate for Goods exported to 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2013年,沙特标准、计量与质量局(SASO)制订和审批了通过认可合作协议向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的商品和产品颁发CoC的程序。凡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产品以及商品(除特定商品外)均需要满足沙特的标准和技术规范,gs认证 油漆,并获得资格认证机构颁发的CoC证书后方可顺利进入沙特市场。其中与SASO签订认可合作协议的认证机构颁发的CoC证书将获得沙特海关以及其它监管机构的直接认可。
不需要SASO认证的产品
食品和农产品
药品和化妆品
医疗器械和设备
1.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2. 家用机械
3.体育运动用品
4.家用电子设备,比如视听设备
5. 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6.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7.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
1,中山gs认证,提交箱单发票,申请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的照片及包装唛头照片
2,杭州安规认证会对认证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周期1~2工作日
3,审核资料符合要求,会派检验员上工厂进行装船前检验。如果资料不符合SASO要求,杭州安规认证会对此提出修改,并协助企业完成符合SASO要求,再派检验员上工厂进行装船前检验。
4,整理验货报告,出具证书草稿件,由企业核实检查证书信息完整及正确
5,出具证书正本,并快递给企业证书及发票
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介绍
中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它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3C认证标志合格评定制度。
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
3C”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农业轮胎、农业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第一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