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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4 16:38:5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境内劳务派遣,我国劳务输出事业才得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真正兴起并蓬勃发展起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外劳务派遣,在中央“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国内劳务派遣,我国劳务输出事业取得了更快的发展,到2000年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开展对外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劳务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劳动合同法》近100多项条规中,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仅有11条,涉及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过四五条。法律规定得过于原则,让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有太大的空间可以发挥,导致现实情况与法律的期许背道而驰。”唐毅介绍说,如果按照法律程序逻辑,劳务派遣的正常顺序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待协议签订完毕,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而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用工单位自己面试招聘员工,与员工签约时,签的却是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一直身居“幕后”。
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上溯到秦汉时期。我国近代的劳务输出,战争(1840年)之后即有雏形。19世纪中叶,北美、澳洲大陆发现了金矿,由于黑奴买卖已经停止,加之当时的清政府把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当作“贱民”、“弃民”对待,采取不予保护的政策,劳务派遣,殖民者便趁机通过利诱、强拉等不法手段,掳掠了大量中国劳动力,即“华工”。这是我国近代劳务输出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