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安博】 郑州中牟劳动争议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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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7: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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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严重的新冠疫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假期延长期间,工资支付的问题,下面安博律所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1月24日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

企业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郑州安博】拥有一批专业素质较高的精英律师,主要涉足投融资、金融、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重大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如果您想了解疫情期间的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服务的问题的话,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将以专业、优质的服务,为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安博的法律专家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人力资源法律服务!

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产品和数十种单项服务产品,满足企业个性化的多层次需求,旨在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问题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从企业立法层面规避用工风险、从管理层面提高用工效率、从实操层面降低用工成本,进而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和满意度,助力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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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前后找工作的人是很多的,但是恰逢这样一场严重的疫情,如果用人单位已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可以疫情防控为由取消录用吗?

关于这一点,答案是不可以。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系其单方法律行为,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我们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取消录用,一方面有违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为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等方式解决。

【郑州安博】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有着非常专业的应对解决方案,特别是此次疫情期间关于复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服务等问题,我们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企业进行详细的解决方案的制定,让企业可以顺利复工,并保障员工的权益,深受广大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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