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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5 23:51:06
质量管理奖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透明度,接受政府、新闻界、社会和公众的监督。1996年,国1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提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淮南质量奖,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质量管理奖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质量奖个人奖,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对企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申报、接受评审的企业要实事求是,质量奖申报指南,不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申报、接受评审资格。质量管理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含国1防工业)、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1旅游1……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获奖企业应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制定提高质量水平的新目标,不断应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质量奖申报,创造出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质量管理实践和经验。
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及经营的企业,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1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获奖企业应在全国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企业向先进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学习,推进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质量管理奖是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zui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