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电话
- 0769-89978003
- 手机
- 13925539239
- 发布时间
- 2020-05-19 00:12:43
不属于专利侵权的情形
1专利的合理使用专利的合理使用是指不用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也不用向其支付费用即可使用其专利技术,包括专利用尽后的使用或者销售、先用权人的利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为科学实验而利用、审批的使用。具体来讲,依照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城专利侵权,不视为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大朗镇专利侵权,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的。
专利侵权如何取证
损失赔偿证据的收集
关于损失赔偿,尽管院已有明确的解释,但此还是实务操作中一头疼事。因为实践中,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的取证的确不易,故很难准确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笔者在此有一些经验与大家分享:其一,对于原告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产品自己已用于生产、销售,可以通过对比侵权发生之前的销售额和侵权发生之后的销售额来分析,如果侵权之后的销售额明显减少,则可以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鉴定获取利润减少的证据。但该销售额的减少也存在一些其他因素,故在起诉中可以适当降低索赔数额。其二,出于对权利人最终目的的考虑,如果计算侵权赔偿额的确很困难,则建议结合侵权产品、侵权时间等采用法定赔偿额(5000元至30万),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专利侵权的各个途径的比较:
一、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二、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中堂镇专利侵权,调处范围包括:专利使用费纠纷、专利奖励费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kuai。
三、向起诉:可以有效的打击竞争对手,巩固已经拥有的市场优势地位,而且还可以从侵权人手中得到一笔补偿金。人院的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