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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纳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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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05-20 11:27:14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或者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明确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的证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证明。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此项仅限于网吧)。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要求有哪些?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
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及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消防设备维修,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消防设计备案,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
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消防验收,报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以下内容是芜湖纳川消防工程公司整理的关于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设置要求,镜湖区消防,希望可以帮助施工朋友们。
1)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网。
2)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用水总量的供给要求。
3)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应不小于DN150。
4)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