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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05-21 02:08:27
在咨询中,我们经常发现当事人呈现以下矛盾:
语言表达的前后不一致
例如,一名女研究生,自述曾有一份感情,后面两人友好分开。现在小伙子也找到了新的女朋友,而自己尚在单身。但是,女生在诉说整个事情的时候,女生依然称小伙子为“男朋友”而不是“前男友”或“前任”。言语信息与非言语信息的不一致,例如,一名男研究生,自述一切进展顺利,襄城婚姻咨询,和导师、同学关系都很好,实验室研究很顺利,婚姻咨询,自己还找到了一个国际知名公司的实习。可是,男生在讲述时,神情严肃,目光低垂,语气低沉,没有体现出任何的兴奋。
咨询者在与人交谈中的各种表现所体现出来的待人接物的风格和人格特质,较之说服要强有力得多。心理咨询发展的历史已经反复证实,单纯摆事实、讲道理对神经症和障碍几乎不起作用(即使起作用也是暂时的和表面的),有时还可能起不良作用。人即使不说出来,心里很可能会这样想:"站在岸上说风凉话,这谁不会?对于别人的痛苦和困难,我讲起道理来,也许并不比你差。你本人若是处在我这样的处境中,你这套大道理也不见得起什么作用。"
当事人来寻求心理咨询,婚姻咨询机构,一个初始动机就是他们遇到苦恼,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希望咨询师能提供新的视角来帮助他们看清问题,发现问题的解决之道。作为咨询师,我们有义务回应当事人这一需要。在咨询中,咨询师运用多种咨询策略,去帮助、刺激当事人检视自己的思维、判断、情感和行为,进而更新个人的认识。当事人的思维、判断、情感和行为常带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