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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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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2 23:31:54
离婚,是指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院提出离婚请求,天津专业离婚律师,由人院调解或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不同意见的情况。
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现实中证明起来是比较困难的,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有另行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向申请调取民政局的结婚登记资料;
2、没有结婚登记,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左邻右舍、同事朋友调查了解情况,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3、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如当事人同居生活,天津专业离婚律师在线咨询,如在对外的文件以女方丈夫名义签字,以女方小孩父亲名义签字,可以调取相关的证据;
4、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
5、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可以向房东、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证明。
以上证据可以再结合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录音、双方往来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进行综合举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孩子满十周岁,天津专业离婚律师收费,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天津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关于证据审核问题 由于下路不明一方无法到庭参加,所以庭审调查只能围绕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具体包括:是否经过登记。实践中,存在以欺骗相对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是否登记。实践中存在因实际结婚人不到法定婚龄而使用他人登记情形。是否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