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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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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3 22:19:33
离婚是谁都不愿面对的事,但如果这样的事真的发生,如何正确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事人离婚后的生活。仰昊律师提示您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婚姻关系产生危机或者面临离婚可能时,天津离婚官司联系哪家律师所,应当及时了解家庭财产状况,尤其是房产、汽车、存款、、、理财等各项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特别是对于不掌控家庭收入的一方,更应及时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数额,才能在和财产分割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切忌因冲动盲目启动,既不利于婚姻本身,又不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有甚者会在此期间转移部分或全部财产;
4. 积极搜集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企图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法官之所以判离,天津离婚官司收费,一方面是因为双方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被告在过程中对原告做出的种种过激行为,包括诉前调解阶段故意不配合并到原告住处骚扰,庭审结束后在法庭门口公然强行要抱走原告,试图强迫原告与其回家,并在法官对其进行训诫后向原告发送了多条带有威胁性质的短信等行为。上述事实发生后,我们在场均做了证据保留工作,为了保障原告的人身安全,我们立即帮助高女士向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并提交了照片、录音、图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调取法庭门口监控视频以及原告报警记录的申请书。终认为,我方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书。
事实上,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217条已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的案件,天津离婚官司,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文书。”根据该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没有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且依法公告送达文书。基于上述原因,在审判实务中,有的对财产分割一并处理,在天津打离婚官司,有的只对离婚作出,不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做法不统一。这无疑影响了裁判的统一性、性。子女抚养难以处理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哪方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问题进行协调,也剥夺了子女选择跟父母中特定一方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