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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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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4 00:36:35
严格审核证明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据
由于不能排除原告隐瞒真实情况,恶意离婚的可能,故有必要对证明材料从主体、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从出具下落不明证明材料的主体上来看,实践中,天津离婚律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社区所出具的证明;辖区出具的证明;
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费用。费用制度的设立,有以下意义:
,收取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
第二,收取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第三,天津离婚律师咨询,收取费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其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
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离婚案件,天津离婚律师线上咨询,近60%涉及到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不大。首先,直接能证明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官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