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一次性)出口自由销售证书申请要求非医用口罩出口自由销售证书,民用口罩自由销售证书,平面口罩自由销售证书
各出证机构关于非医用防疫物资类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确保我会系统非医用防疫物资类文件的认证质量,有效防范出证风险,现对非医用防疫物资(如非医用口罩、非医用防护服、非医用护目镜、非医用防护面罩、非医用消毒剂等)相关文件认证做出如下要求:
一、禁止出具非医用防疫物资类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涉及非医用防疫物资类的相关产品,均不予出具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
二、对非医用防疫物资类文件进行形式认证的要求
(一)政府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 需证明文件原件的(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出证机构审核无误后,可出具“印章属实”的证明书。
2. 需证明文件影印件的(如生产许可证等),出证机构审核无误后,可出具“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书。
3.审核要求。
认证以上原件和影印件类文件,必须做到“一证一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方式核实文件真实有效后,方可出证。
(二)企业自行出具的单证、合同、声明、自由销售证明等文件。
此类文件的认证,企业提交的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企业自行出具的文件中必须明确标注“该产品不用于医用用途(the said product is not used for medical purposes)”的表述。
2. 企业需要提交材料:公司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保函(附件1)、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不格式提供)。
其中对于非医用口罩类产品的文件认证,应参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以下简称“第12号公告”)要求,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可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动态查询),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查询)。贸促会仅受理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发布的企业清单且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内的企业申请。
请各出证机构按照本通知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类文件的认证要求仍按《关于防疫物资类文件认证要求的通知》贸促会认证〔2020〕115号执行。出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贸促会。
特此通知。
XXXX., Ltd
XXX产品自由销售证明书
兹证明XXX公司(注册地址位于XXXX)生产下列产品可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及出口:
产品名称: XXXXX
海关注册登记号: XXXXXXXXX
税务登记号: XXXXXXXXXX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XXXXXXXXXX
特此证明
FREE SALE CERTIFICATE OF xxxX PRODUCTS
It is certified that the following products which are manufactured by the company
xxXXX Co.,Ltd.(Company register address: xxx;) has been authorized for free sales in China
and exporting.
Product name: xXXXXXxX
Custom Register number: XXXXX
Tax Register Number: xXXXXXXX
Company license No.: xXXXXXXXXXXXx
以上是企业自行出具自由销售证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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