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带icp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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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2、公司章程扫描件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及章程扫描件(要求追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域名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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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请咨询马经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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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现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注册名字:北京某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1000万
注册地址: 北京
经营范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