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律师咨询公司 律师咨询 信广律师

发布
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
电话
0757-86330700
手机
13927701380
发布时间
2020-07-24 01:23:02
产品详情





2018年,轰动佛山市顺德区、被列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件的(2019)0606刑初1933号贾X军、徐X山等19人涉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等罪一案,在一年有多的时间里,本案历经多次退查、补充,历经多次开庭,争议极大!信广律师事务所、容浩主任律师团队的律师们排除万难、顶住压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坚持为当事人徐X山作无罪辩护!2019年11月22日,终于庭审结束。本案初定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14:30分在顺德区人民第六审判庭公开宣判!我们相信,正义必将到来!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佛山律师咨询公司,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2011年9月中旬,信广律师事所容律师代理的一宗当事人涉假劣注册商标罪案,经多方努力,当事人终于被候审,获得释放,家属多日来忐忑不安的心情终于可以放了下来!接着下来,10月中旬开庭。随后判定当事人缓刑!至此,该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佛山律师咨询服务,也取得了一个非常满意和理想的结果!信广律师人也将一如继往,以人为本、诚信立业;受人所托,忠人之事;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律师咨询,朗朗乾坤!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一般而言,佛山房产律师咨询,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曾作出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贡献”一词不是法律用语,理解上也会产生歧义,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经过反复斟酌,《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律师所在自有复式写字楼办公,1200平方,拥有资历深厚律师团队120名。办公环境优越,设备先进,配备强大的法律数据库。律师所人才汇聚,实力雄厚!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佛山律师咨询公司-律师咨询-信广律师由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www.fsxinguang.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容律师(先生)
电话:
0757-86330700
手机:
13927701380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4座719至720
行业
法律服务网站 佛山法律服务网站
我们的其他产品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