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X射线防护眼镜产品使用说明书
一、适用范围:医用X射线防护眼镜用于进行放射诊断时对人体的防护。
二、规格型号:平光型,带侧防型。
三、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防护眼镜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 25mpb.
眼镜片眼部区域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泡、条纹和其他非均匀性。
四、产品禁忌及其注意事项:
1.禁止锐器刺伤,以防划破裂,降低防护效果。
2.使用与存放时应在阴凉干燥处,避光、避热、避免与化学物品、油类接触。
3.运输贮存时避免雨淋、日晒、 挤压及与酸、碱等其他有损于该产品的物品接触。
4.本系列产品适用于辐射源电压≤120KV。
五、售后服务:
产品在使用中如有内在的质量问题,用户凭购货发票及合格证随货寄回公司,公司负责换货。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公司负责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六、备案凭证与执行标准:
1. 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鲁烟食药监械生产备20180016号
2.产品备案号:鲁烟械备20180055号
5.执行标准: YY/T 0218-2004
七:产品图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