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 涉外婚姻律师咨询价格 佛山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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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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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宣告无效,但对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四种规定情形之一,涉外婚姻律师咨询价格,就只能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如果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结婚登记程序上有瑕疵的婚姻宣告为无效,刑事律师咨询,不仅扩大了无效婚姻的范围,也不符合设立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本意。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异地离婚:夫妻在外打工能否直接在当地办理离婚

现在很多夫妻都选择外出打工,涉外婚姻律师咨询胜诉率高,离开了户籍地来到外地生活或工作。在此期间,如因双方感情不和需要离婚,如何办理呢?可不可以就在异地办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登记应在所在地办理。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4条的规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而在外地打工的夫妻因为各种因素不愿回户籍地办理离婚,想直接在异地离婚的话,那只能通过离婚。
根据《民事法》第21条的规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院提起,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院提起。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院管辖。
什么是住所地和居住地?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比如一直在深圳上班,并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深圳就是经常居住地,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
如何证明居住满一年?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的、明。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佛山律师咨询,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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