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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2 12:40:38
广东大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业VOCs一企一策、国家排污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
物资保障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写,省经济和信息化、民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需要。
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江门环境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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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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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明确,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工厂环境应急预案,事件发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或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上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1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组织实施;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政府组织实施;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响应,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