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办上海互联网药品交易证,普陀区代办的标准费用和时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的人员。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代理代办上海互联网药品交易证,普陀区代办的标准费用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