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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同济楚大专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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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10-29 18:51:43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硕
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Academic Degree Committee of the State Council有关文件执行。
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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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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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以下情况,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3)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分Committees或校学位评定Committees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