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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12-09 21:15:17
环保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没有国家和行业检测标准的,自行制定的作业指导书是否要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如土壤的Cr 6)?
答:按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自行制定的某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经组织的计量认证评审组评审通过后,可作为本单位该项目的有效分析方法。
2、烟道设置挡板的作用?
答:这种情况出现在风机设计量偏大的情况。挡板的作用是增大阻力,合肥环保验收,以达到减小抽气量的目的。
3、办公楼环保验收,人员均未入住,物业也未入住,无垃圾桶、废水产生,环保验收过程注意什么?需要他们把垃圾桶预备上才能环保验收吗?
答:这种情况属无工况条件,无法实行验收。目前办公楼项目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验收,直接备案就行。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环保验收报告,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企业环保自主验收报告,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测周期和监测频次
是危险废物中危害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非常严重。因此,对其监测标准的界定都比较高,一般都执行欧盟的标准。对其监测周期和监测频次的确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如果建设项目有明显的生产周期且污染物排放稳定,则采样频次和测试频次一般为2到3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到5次。(2)如果建设项目无明显的生产周期且生产连续稳定,则采样频次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小于2d,环保验收公司,每天采用不少于3个。(3)如果建设项目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则应增加监测的频次,且所取平行样本的数量应大于三类。(4)如果建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不稳定,必须增加采样频次以使监测结果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