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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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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12-09 21:41:20
惠诚(苏州)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企业贯标律师,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
知识经济发展将对知识产权诉讼产生挑战:
导致诉讼动机多样。传统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合法权益。受知识商业化影响,律师,当事人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苏州企业贯标律师,以获取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在案由选择上除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外,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纠纷等亦为当事人常诉案由。
惠诚(苏州)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专利维权律师,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诉讼我国规定只有以下七种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犯i罪:注册商标罪销售注册商标商品罪非i法制造、销售非i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他人专利罪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i制品罪商业秘密罪律师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可以协助被害人(权利人)进行举报启动公诉程序,可以代理被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担任犯i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惠诚(苏州)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
由于知识产权客体具有无形的特点,加上对侵权行为的判断又需要专业技术知识。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无论是当事人对侵权事实证据的提供,还是就已提供的证据进行说服,都比证明有形财产侵权要困难得多。而这一现象的出现,使诉讼中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对法官提出更高的要求,法官只有灵活、准确地运用举证责任的转移和倒置规则,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