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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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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12-22 01:39:42
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说明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高企申报,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第八条
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一般为五年以内,技术周期较长的遍新技术产品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年。
第九条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经开发区办公室审批,高企,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十条
开发区内,按国家规定全部核减行政事业费实行经济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高企补贴,经开发区办公室核定,可转成高新技术企业。
第十一条
本办法替代原由国家科委颁布的《关于高技术、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和标准的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各省、市科委应就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原有实施细则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应依据本办法修正。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zhi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