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A蓄电池FC12-100/12V100AH规格参数
MCA蓄电池FC12-100/12V100AH规格参数
MCA蓄电池产品主要特点:
1、系统运行工作温度范围宽(-25℃~+50℃)
采用智能风冷方式散热,一般厂家的工作温度范围为-5℃~+45℃;
2、整流模块主电路采用的单极变换技术设计,可靠性高
采用单极变换技术,能整流模块的输入电流波形与电压波形同步,功率因素能达到0.99以上;
3、整流模块内部控制采用先进的全数字信号处理控制技术(DSP)
采用数字DSP技术,模块接受指令速度快,度高,一般厂家采用集成芯片技术(模拟技术);
4、采用源滤波技术,输出杂音低
采用源滤波技术,系统输出噪声峰峰MCA蓄电池FC12-120 12V120AH规格及参数值小于100MV;
5、精心设计的滤波和屏蔽结构,使系统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可以和负载设备同处一个机房。
6、系统采用了完善的三级防雷保护措施,确保全天时候工作。
7、整流器模块采用了先进的热插拔技术,极大地方便了系统的安装和维护。
8、整流器采用零电压开关(ZVS)新技术,有效降低开关损耗,工作更可靠。
整流器模块采用三相四线(无零线),彻底解决电源系统中线电流问题。
9、具有电池在线恒流充、放电及容量测试功能
系统具有在线测试蓄电池组容量功能,通过调整浮充电压方法,在断开蓄电池组情况下对蓄电池容量进行测试,而一般厂家不能实现;
10、可根据电池放电状况分三阶段设置电池充电限流值,使电池寿命延长
可根据不同的电池放电电压设置三个阶段的充电限流值(初充电阶段、浮充阶段、均
充阶段),更好的接近电池充电曲线的要求,而一般厂家只能设置一种充电限流值;
11、可选配单体电池电压超差检测及告警功能
系统监控单元本身具备电池组电池单体侦测功能,并能根据电池单体电压异常进行警告;而一般厂家需借助集中监控的功能才能实现;
12、检测多组并联电池组的放电电流差异并给出警告,以便诊断电池状况
停电后由电池供电,系统具有多组电池放电不平衡告警功能:即某组电池放电过大会产生告警;其他厂家没有此功能;
MCA蓄电池FC12-120 12V120AH规格及参数系统配置如下:
1、输出方式:上下自由出线
2、交流输入:380VAC(260VAC—530VAC)三相四线制(相线、地线)
3、机柜满配容量:300A
4、模块配置:MCS3000系统监控模块1台,50A整流模块6块
5、外形尺寸:600*600*2000(mm);重约:180kg(含6个模块)
注:本公司建议此次电源改造整流模块采用50A配置系统。此配置的优点为节点少、故障率低。
二、拆除现有的一台直流配电屏,更新一台总容量为1600A的直流配电屏,用以满足以后通信设备更新对直流输出端口的需求。配置如下:
1、输出方式:上下自由出线
2、输出电压:+48VDC
负载分路:400A*2路;200A*6路;100A*6路;60A*6路
3、电池分路:1500A*2路
4、外形尺寸:600*600*2000(mm);重约200kg条 (目的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 号),为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行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铅蓄电池,包括作为起动电池、动力电池、工业电池等用途的各类铅蓄电池。
第三条 (管理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建立铅蓄电池回收利用部际协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总体制度设计及综合协调,生态环境部负责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环节环境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相关标准、标识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基本制度
第四条 (回收目标责任制)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国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回收目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应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等方式,实现国家确定的回收目标,于每年 3 月底前提交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生产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完成回收目标。
生产企业回收率=(当年废铅蓄电池自主回收量+合作回收量)÷前三年度国内销售量平均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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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企业回收率=(当年废铅蓄电池自主回收量+合作回收量)÷前三年度进口量平均值×100%。
上述回收量指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下同)回收并交规范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的数量。联合体方式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的,以其成员企业的总回收量和总销售量为基准计算回收率。新设立的生产企业次年起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生产和进口不足三年的以上年度国内销售量(进口量)为基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库存等未进入消费系统的材料和产品不计入年度回收率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