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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0 02:22:40
毕业生就业观念实际。
民办高校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开展就业观教育,对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发展观、职业道德、职业标准、求职技巧、职业准备的教育与培养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培养学生“会做人、会做事、会学习”,“先就业、再择业”,“先基层后发展”等观念,注重克服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眼高手低”的通病,使毕业生在就业指导思想、就业观念、就业定位上先胜一筹。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ming)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年龄条件,在我国是指在16周岁以上,特殊职业需要18周岁以上;二是收入条件,指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三是时间条件,即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生存是就业的第(di)一要务,没有稳定的就业,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