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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鲁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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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1-06 20:47:49
区内各企业:
根据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区实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就2020年度德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将对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进行具体评定。在评定过程中分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须达到70分以上(≧70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指 标赋值1知识产权≤302技成果转化能力≤30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4成长性指标≤20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1技术的先进程度≤8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3知识产权数量≤8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5(作为参考条件,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一、什么是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提供信息的;
2.近2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
3.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