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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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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12-6255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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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1-07 00:09:26
惠诚(苏州)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律师,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融资律师,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罪包括:注册商标罪、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制造或者销售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品罪;专利罪;商业秘密罪。还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苏州股权激励律师,情节严重构成的;销售明知是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的;以及、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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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的上述特点,使得知识产权诉讼越来越专门化,没有接触过知识产权诉讼或缺乏知识产权诉讼经验的法官或律师,很难把握知识产权诉讼诸多的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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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