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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东疆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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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2-07 20:21:58
要丰富招商引资模式方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天津保税港区农产品招商政策,拓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头部企业”招商、核心节点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资本招商、众创孵化招商、“飞地”招商、“技术团队 资本 项目”招商等新模式。
《意见》还提出,要推动招商与消费联动,积极引进消费升级项目,促进消费和居民消费回流,推动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为鼓励企业高管安心工作,对新建引进内外资企业高管人员给予财政奖励。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分别奖励3名高管其当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6名高管其当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 财政奖励政策以年度为单位,保税港区农产品招商政策,每年1月底前由纳税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商务局(园区内企业报工业区管委会),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一次性兑现。
对年实缴税收在20万元/亩以上的新建及扩改增产业项目,给予降低成本等相关支持。
用电补贴。对年用电量在500万度—2000万度的企业,农产品招商政策,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资金补贴0.1元/度;对年用电量在2000万度以上的企业,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资金补贴0.2元/度。用电低于0.5元/度部分不再进行补贴。用气补贴。对年用气量在200万方以上的企业,补贴0.1元/方。以上两项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