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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3-11 10:19:07
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具有重要作用。焚烧炉系统作为垃圾发电厂的重要生产系统,小型垃圾焚烧炉,针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防控是垃圾发电厂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下面,绿保小编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垃圾发电厂焚烧炉系统的风险。
垃圾焚烧炉主要危险源有搭、拆脚手架作业,高处作业,运行中除焦及停运后除焦。
1、脚手架作业
搭、拆脚手架作业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的风险。
2、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的风险。
3、除焦
垃圾焚烧炉运行中除焦及停运后除焦存在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风险。
垃圾进入焚烧炉后首先利用炉膛热量在炉排上干燥,然后在第二、三级炉排上焚烧,然后在四级炉排上燃尽。各级炉排的停留时间太长影响垃圾处理量,太短又影响垃圾焚烧效果。经过笔者一年多生产经验的总结,得出结果:为了让垃圾在炉内得到充分干燥,焚烧炉,垃圾在炉排上的停留时间应在100~110秒之间比较合适,为了让垃圾在炉内充分焚烧,第二、三级炉排停留时间一般应在80~100秒之间比较合适,为使垃圾完全烧透,第四级炉排的停留时间应在180~200秒之间比较合适。另外,随着季节的变化、垃圾含水量、干燥程度、种类的不同,炉排的往复动作停留时间必须进行调整,通常在雨季和气温较低时,炉排停留的时间需适当增加。总之,合理调整垃圾在炉内的停留时间才能使垃圾稳定燃烧。
停留时间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生活垃圾在焚烧炉内的停留时间,它是指生活垃圾从进炉开始到焚烧结束,炉渣从炉中排出所需的时间;二是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在炉中的停留时间,它是指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从生活垃圾中逸出到排出二燃室所需的时间。
实际操作过程中,生活垃圾在炉中的停留时间必须大于理论上干燥、热分解及燃烧所需的总时间。同时,焚烧烟气在炉中的停留时间应保证烟气中气态可燃物达到完全燃烧。当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停留时间越长,焚烧效果越好,但停留时间过长会使焚烧炉的处理量减少,停留时间过短会引起垃圾燃烧不完全。所以,焚烧炉厂家,停留时间的长短应由具体情况来定。合理调整垃圾在炉内的停留时间垃圾种类的不同,在炉内的停留时间也不一致。司炉必须根据垃圾的干燥程度、种类和焚烧效果,合理调整停留时间才能让垃圾稳定燃烧和彻底焚烧。
垃圾焚烧炉的处理量小的有20-30公斤每次,每天可以焚烧3-6次。大的焚烧量可以焚烧300-500公斤,每天可以焚烧3-6次。垃圾焚烧炉的处理量由型号不同,处理量不同,型号越大,农村垃圾焚烧炉,处理量越大,垃圾焚烧炉的处理量是可以根据焚烧需求来进行定制的。
垃圾通过相关的控制和操作后,垃圾进入焚烧炉,必须经过干燥、燃烧和燃烬三个阶段,其中的有机物在高温下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气体,释放热量。但是,有些厂家生产的焚烧炉在实际的燃烧过程中,由于焚烧炉内的燃烧条件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致使燃烧不完全。严重的情况下将会产生大量的黑烟,并且从焚烧炉排出的炉渣中还含有有机可燃物。
生活垃圾焚烧的影响因素包括:生活垃圾的性质、停留时间、温度、湍流度、空气过量系数及其他因素。其中,停留时间、温度及湍流度称为“3T”要素,是反映焚烧炉运行性能的主要指标。针对垃圾的性质、停留时间、温度、湍流度和过量空气系数进行分析,并用于指导垃圾焚烧炉运行管理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