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商丘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 电话
- 1383-7081811
- 手机
- 15565029229
- 发布时间
- 2021-03-13 20:21:27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的意见,经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及五个附录,主要包括:总则,退伍军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术语,夏邑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系统设计,系统配置和功能要求,大学生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系统施工,退伍军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系统验收,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等。
为了合理设计和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远程监控系统),保障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控火灾的作用,实现火灾的早期报警,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远程监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与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公用通信网络系统等相适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 应有防止修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原始数据的功能;
4 应有系统运行记录。
5 系统配置和设备功能要求
5.1 系统配置
5.1.1 远程监控系统配置应符合表5.1.1的要求。
表5.1.1 远程监控系统配置表
序号名 称配 置 地 点单 位配置数量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联网用户台≥1
2系统的联网用户 个≥5
3报警受理系统监控中心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