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蓄电池SP12-100技术参数
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前期部分地方试点工作情况,针对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标准提出以下建议:(1)收集网点:贮存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具有硬化地面及耐腐蚀包装容器;贮存废铅蓄电池数量不超过3吨;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2)集中转运点:贮存设施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具有硬化地面、必要的防渗措施及耐腐蚀包装容器;具有废酸液应急收集处理措施;贮存废铅蓄电池数量不超过30吨;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标准。
下一步,在各地试点基础上,我部制定《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和修订《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集中转运点的建设和污染防治要求。
问题三: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场地,是否必须要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
答复: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废铅蓄电池“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但并未规定耐酸地面隔离层的具体实现方式。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的前提下,试点单位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措施,如采用具有液体收集措施的耐酸容器等防渗和防泄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