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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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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4-10 00:25:17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哪些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 ;4、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责任 ;5、本单位基本情况 (建筑层数、高 度、建筑面积,各楼层使用性质,消防设施操作员,有哪些火灾危险性,有哪些消防设施器材 ) 。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消防中控培训, 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 作计划 ;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长兴消防, 批 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 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 -防 -队、 义务消 -防 -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公民的消防安全则任:《一-》学习和掌握预防火灾科学知识,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自愿保护消防设施,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三》不携带火种进人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场所,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火警;私有通信I具应无偿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火警。《五》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门受理申请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可以征求同级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