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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6-20 21:50:00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来支付?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
明确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的义务。在劳务派遣合同中要标清劳动者领取薪资的多少,时间等,劳务派遣企业,并约定清楚在未经用工单位的同意下,派遣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减少劳动者的薪资,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同时,为避免派遣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或者故意漏缴的情况,劳务派遣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有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