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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新曙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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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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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12-31 09:23:01
1.经营范围应包括“售电”、“售电”等类似内容
2.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产证明和信用报告
4.营业场所租赁及产权证明
5.职业身份、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
6.售电系统
资产要求
1、 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
2、 如果总资产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可以年售电量6亿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 如果总资产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可以年售电量30亿到60亿千瓦时的售电。
4、 总资产超过2亿元的,不限制售电量。
人员要求
有10名以上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和经济知识,具备电力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
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一个高职称和三个中职称的职业经理人。至于售电的公示,在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市场登记申请后,由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统一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及流程
每个月底,电力交易中心对通过审核需要公示的信息进行汇总。
原则上每个月初,3个工作日内,售电公司的公示信息通过中国信贷、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相应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等电力交易平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一个月,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向公示的电力交易中心反馈售电公司的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公示材料不全、信息不准确等异议,应向电力交易中心反馈,注册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通知售电公司补充完善,电力交易中心根据补充完善情况决定继续公示或重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登记自动生效。
对于公示期内有欺诈行为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登记暂不生效。售电公司可以自愿提交补充材料,申请重新公示
经两次公示仍有异议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