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中企纵横商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货
- 3天内
- 电话
- 13718118241
- 手机
- 13718118241
- 发布时间
- 2021-07-07 10:04:49
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变更法人应该怎么做?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聘请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由中国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执业律师就变更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用于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对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在系统中提交相关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重大变更事项的不同,律师应当出具不同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例如,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进行同时变更,那么应当提交两份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管理人备案、法律意见书、产品发行、后期系统维护等业务均有专业人员全程指导、运作。协助解决私募相关的更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