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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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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9 15:25:45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材料清单: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章程材料(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追溯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复印件)
3、法人简历与至少三名相关专业人员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