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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正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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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7-20 23:14:50
保安员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单位的商业秘密,同时对此商业秘密承担着保密的义务。这种保密义务来源于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之间的雇佣劳动关系。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之间是一种雇佣劳动关系,保安从业单位是用人单位,保安员是劳动者。劳动者完成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提供福利和保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要求劳动者必须忠实于用人单位。这种忠实义务的内容有三项:(1)服从义务,即劳动者在劳动中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2)保密义务,即劳动者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增进义务,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以谨慎注意义务对待劳动。这也是劳动者职业道德中蕴含的要求,即职工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果职工将自己掌握的本单位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则构成商业秘密。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源于劳动关系的建立,这种保密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只要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用人单位明确要求与否,罗湖区安保,劳动者都应当为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