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icp许可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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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办公场地证明。

5、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ye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ye培训证明等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EDI证-申请条件

1、ICP证/EDI证的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ye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申请ICP证/EDI证的企业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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