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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新曙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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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 09:23:01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方可开设诊所。
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遵守环境保护和消防相关规定;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设立医疗机构,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单、有效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及诊所周边环境说明;
6、消防应急计划。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