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普货,冷藏冷冻的物流公司,是一家从事跨省市公路货物运输和仓储的服务性企业。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多年的营运经验。公司在仓储部现拥有5000平方米仓库,冷藏冷冻仓库1000平方,仓储能力达5000余吨。
为深入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扶引大、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全力支持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打造福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支持物流设施现代化
三、推广物流标准化
四、鼓励创建品牌
1.鼓励企业争创、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新评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
五、加快冷链物流发展
1.支持企业新建、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冷库项目,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库容量达3000立方米,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六、加快电商物流发展
1.鼓励无接触式智能投递终端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并运营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冷藏)箱、智能物流箱,用于信件、包裹、快递、生鲜及生活物品配送,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20%,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2.新建并运营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含“网订店取”等),服务3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运营满6个月以上,站点达到50—100个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高50万元补助;站点达到10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高100万元补助。
七、推进农村物流发展
八、全力推进现代物流城建设
鼓励支持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等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设立物流新公司,从事面向全国或福建区域的营运总部、区域性结算中心、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快递处理中心、物流方案设计等经营活动,年营业额达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四城区及周边大型物流企业集聚福州现代物流城,对本市物流企业落地福州现代物流城的,年度营业额新增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50万元奖励。符合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并经市政府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可享受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平台型物流企业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中“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同时符合多条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就高原则扶持;除、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政策外,原则上获得国家及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扶持;关联交易部分不予扶持。以上扶持措施所需资金,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五城区企业由市本级财政与区级财政各承担50%,其他县(市)区由县(市)区自行承担。本措施中的“以上”“不超过”“达到”均含本数。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强化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共同推动我市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