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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时间是多久?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12-19 01:31  点击:1次

申请办理开设旅游社,运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应向所在区域省、自治州、市辖区旅游行政管理单位或其委托设区的市旅游行政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同时提交合乎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档。审理办理的旅游行政管理单位应当在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是不予以许可证的确定。给予许可证的,向申请者授予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申请者持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旅游社许可证申报材料:

1、开设申请报告;

2、开设旅游社可行性报告;

3、旅游社规章;

4、旅游社主管、总经理个人履历表和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职业资格证;

5、开户行出具备资金资信证明、注册会计以及会计事务所或是审计师事务所开具的汇算清缴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运营机器设备情况证明。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地址:中国社要在各地度假旅游管理处,出国社由中国旅游局审核。


申请办理旅游社许可证所需资料

1、开设申请报告。基本内容:申请办理开设旅游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字及简称,开设详细地址,企业形式、投资人、认缴出资额和投资方式,申请者、审理申请办理单位的全名、申请报告名称及申报时间。

2、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命通知、个人履历表、身份证件、劳务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3、*少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资格证、个人履历表、身份证件、劳务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4、给予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经营地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6、运营设备、机器设备证明或表明

7、投资人身份证件

8、法人代表和经理个人履历表、职位证明及身份证件

9、公司章程(正本1份)。

10、特定金融机构存进金证明材料或银行担保证明材料

11、购买保险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是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中国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公布的法律规定。开设一切种类旅游社,都一定要向有关的旅游行政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申报时,应先事先准备好的文档递交审理办理的旅游行政管理单位,申请办理得到审批后,旅游行政管理单位应向申请办理获准许申请者授予旅游社营业许可证,申请者持旅游社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国际性/出国旅游社开设标准:

1、有具体的营业执照地址

2、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

3、增存质保金120万余元

4、旅游社获得经营许可证满五年,但未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遭受行政单位处罚之上惩罚

注:

1、旅游社每设立一个运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支社,理应向品质保证金存款增存5万余元;

2、每设立一个运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支社,理应向品质保证金存款增存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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