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地变更流程如下:
1、在工商局大厅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填写;
2、提交变更后的注册地的相关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等;
3、变更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3、企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