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危房安全排查隐患检测服务及标准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 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一)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
(二)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三)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四)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五)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七)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八)本办法于现场常规检测,不包括工程检测,如需进行工程检测的,检测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D级危房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请求。房子拥有人或运用人可向危房断定合法组织、市、县人民政fu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树立的房子安全断定组织(以下简称断定组织)提出书面请求。
二、断定。断定组织接到断定请求后,应及时进行断定。断定组织进行房子安全断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受理请求;(2)初始查询,摸清房子的历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验、记载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检测验算,收集技能资料;(5)全面剖析,论证定性作出归纳判别,提出处理主张;(6)签发断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