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费用
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
一、适用范围
1、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4、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6、装修改造前房屋鉴定:该种鉴定在不改变结构构造的情况下一般为常规性的检测鉴定,主要是房屋重新装修前想了解原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统称为)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及现时的规范要求。
9、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二、鉴定常用依据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9、《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11、《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12、《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3、《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8、《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DG-TJ-08-2011-2007);
19、《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 9257-96);
20、《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89);
21、《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