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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到哥斯达黎加产地证FORM L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02-21 15:16  点击:6次

1、哥斯达黎加产地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关于哥斯达黎加产地证的直运规则:所出口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直接运输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后,再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未再加工证明”。  


3、哥斯达黎加FORM L产地证应于货物报关出运**天向签发机构申请; 





哥斯达黎加FORM L产地证申请说明; 





1、哥斯达黎加FORML产地证可在海关与贸促会等2个部门申请,此两部门所出具的产地证都是可以在哥斯达黎加海关正常清关的。 


2、企业若要自行到海关或贸促会申请出具哥斯达黎加FORML产地证,则得**行备案登记,然后严格按照签发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填制申请书时,HS编码取**位,FOB总值和拟出运日期要准确无误,要加盖申请单位,并由申领人签名;并提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出口货物表一份及签发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3、若是企业想要在1-2个工作日申领到哥斯达黎加FORML产地证则可以直接委托代理出具,不用备案和提交太多繁琐的资料,只需根据出口的货物信息和清关资料填写一份《FORML》产地证格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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