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8-06 10:14  点击:1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发布的法定。

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旅行社注册材料要求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简历及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营业场所证明;

6.操作设备的证明。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国内旅行社在省市旅游局批,出境旅行社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出境旅行社现在不好批了,需要的可以收一家带有出境游许可证的

北京、山西、内蒙、河南、浙江 这些地区有出境社转移

 

旅行社办理要求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业务设施;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经营者;

4、酒店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低于150万元;国内旅行社:不低于30万元;

 

旅行社缴纳质保金:

1、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不小于20万元的质保金;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向该分支机构的质保金账户存入5万元。

2、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质保金不小于140万元;每设立一家分行,应向分行质保金账户存入35万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50万元的质保金;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应追加10万元存入该分支机构的质保金账户。

中鸿初元(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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