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无地域名字的公司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5-06-08 13:15  点击:21次

变更无地域名字的公司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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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国==院批准的;

  二、工商总局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工商总局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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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名所需材料:

1)公司需要经营的业务范围《经营范围》。

2)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真实办公地址,如遇公司迁移,需及时做公司地址变更登录申请)。

3)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需提供具体信息)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5)股东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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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适用“跨区县”登记,请按下述要求办理:

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 “全国”、 “國家”、“国际”等字样, 或在名称中间使用“ 中国” 、“ 中华”、 “全国”、 “國家”等字样,或者不使用行政区划,应当向工商总局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申请。 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向营业执照发照机关提出。如名称变更的同时跨区县变更住所,应向迁入地所在区县工商分局提出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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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专 业的承办國家总局核名的服务公司。我公司秉承客户至上、高效快捷的完成客户的要求,保证快速办妥无区域限制、无行业性质限制的國家总局批准的核名手续,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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